2007年10月31日 星期三

少女迫女童脫衣案一被告判感化兩年

天水圍3名少女涉嫌強迫小五女生脫光衣服,
並用手機拍下片斷,其中1人被判24個月感化,要遵守宵禁令。

被告黃靜欣(18歲)早前承認承認向未成年兒童作出猥褻行為、普通襲擊及一項刑事恐嚇罪。
裁判官表示,由於被告事後有深切反省,在庭上亦親自讀出給事主的道歉信,所以判處感化令。

至於另外兩名被告張嘉雯(17歲)及張嘉盈(16歲)為姐妹,裁判官指,兩人認罪態度流於表面,押後至下月中判刑,兩人繼續還押看管,等候感化官和社會服務令報告,其中張嘉盈有濫藥,需要看尿液樣本報告。

一批少女疑因小五女生(12歲)偷竊其中一名少女的襯衣,糾黨在區內商場附近平台襲擊女生,不但強迫女生脫光上衣,更用手機拍下片段。事隔一年,事主父親突收到女兒受辱的片段,於是報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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